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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时间:2023-01-29 浏览量: 作者:机关党委

    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常务副会长杨凤屹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会长孟克宝音,党组成员、副会长陈立本,党组成员、副监事长李鑫分别领学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一级巡视员李文元,二级巡视员梁晨,二级巡视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胡志行参加了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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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发出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的伟大号召。要坚决响应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伟大号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和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认真梳理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任务清单、研究措施办法,为全年工作谋好篇布好局,认真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推动内蒙古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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